6月11日,我国商务部联合九大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外贸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积极适应新形势,运用新技术,培育新动能,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联动,能够削减中间环节,直接面向消费者。这不仅有利于优化外贸结构、保持规模稳定,也有助于打造新的国际经济合作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引擎,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推动跨境电商助力产业升级
《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跨境电商助力产业发展。引导各地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打造“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示范标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
在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本地贸易规模大、带动效应好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技术等企业可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持续推进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独立站、海外品牌运营中心,提升品牌培育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意见》还强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支付、物流、海外仓等企业参加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跨境电商作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力,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我国将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出口,加强海外仓建设,优化外贸结构,培育新的国际经济合作优势,为我国外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跨境电商将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引擎。各部门将协同推进跨境电商出口和海外仓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带示范标杆,提升服务水平,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助力我国产业升级。
为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我国将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提升展会办展水平,举办海外专场活动,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和对接平台。这将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市场,助力我国外贸发展。
我国将继续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培育新的外贸竞争优势,为我国外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跨境电商将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引擎,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在这个过程中,各地要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作用,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
在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一对一”服务,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建设独立站、海外品牌运营中心,提升品牌培育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我国还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参加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提升展会办展水平,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和对接平台。
我国将继续推动跨境电商出口和海外仓建设,优化外贸结构,培育新的国际经济合作优势。在政策支持下,跨境电商将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引擎,为我国经济